9月24日,公司新开铺路423号地块棚改项目(长青厂棚改项目)发布被征收房屋征收调查结果公告(以下简称征收二公告),对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权属、区位、用途、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公示,并接受被征收户的核对监督。 长青厂棚改项目正式发布房屋征收二公告前,湖南建设公司完成全部686户住户档案整理,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梳理,针对住户进行一对一答疑讲解政策200余人次,完成应退旧房签署承诺腾退旧房11户,集中签署确权依据书44户。下一步,湖南建设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政府的协同合作,持续高效推进长青厂棚改项目。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590号)第十五条规定,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、区位、用途、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,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,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。